電子報第三十二期(93.08.26.)                                                                                             92.09.18創刊

一、著作權法制發展

立法院臨時會通過著作權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現行著作權法在九十二年七月九日才修正公布,稍過一年的光景就草率匆忙地再修正,造成立法政策的搖擺反覆,破壞了整體法制的穩定性,此外,未經過公開、審慎及仔細地討論,也使得許多條文產生瑕疵。

二、著作權時事分析

1.郵票的著作權

板橋新埔國中楊智淵的畫作,參加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徵選活動獲選,原本將列為九月二十一日發行的「國際和平」紀念郵票圖案之一,卻因畫作中出現中華民國國旗,在中共干預下,遭主辦單位更換成貝里斯男孩的作品,引起臺灣民眾的憤慨。最近傳出,總統府高層指示中華郵政公司,要替楊智淵得獎的「世界和平」畫作發行郵票,楊智淵的學校和家長雖然都表示樂於配合,但得獎畫作楊智淵只保有副本,而著作權歸屬還有待釐清。

2.奧運轉播的公平交易與著作權議題

二○○四年雅典奧運是眾所矚目的賽事,全國民眾無不關注國手們的表現,棒球、射箭與桌球等重點項目,更吸引大家的目光,負責轉播此次比賽的,是國內的無線四台。奧運自開幕到閉幕,前後共十五天,競賽有二十餘大項,再分成三百多種小項,平均一天約進行二十多項賽事。無線四台為了分攤授權成本,也為了避免相互競爭,被奧運主辦單位提高轉播權利金,於是進行聯合購買雅典奧運轉播權,這種聯合行為會涉及壟斷,依公平交易法的規定,原應被禁止,但是由於有利於壓低權利金的支出,可以更有效地服務國內觀眾,所以報經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核准。

3.公平會不能以警告函解決著作權仲介團體的濫權

著作權仲介團體是一項有利著作權人與利用人的制度,可以讓著作充分被利用,促進文化與娛樂的提昇,但不應未蒙其利,先受其害,反而讓著作權仲介團體成為阻礙利用,遏止文化與娛樂發展的絆腳石。「使用者付費」與「授權利用」是著作權法基本原則,但提供合理的收費與方便的授權管道,也是著作權仲介團體的基本服務。公平會在這些議題上能著力的地方並不太多,著作權法及著作權仲介團體條例的檢討,才是根本解決之道。

4.買周杰倫要搭配佛經----著作權與公平交易

娛樂界的人都知道,「歌紅不紅,到KTV走一圈就知道。」這個理論的前提是,在KTV內,客人要點甚麼歌,就可以點得到。很可惜,實際上不是那麼回事。

三、著作權判決分析

網路上轉賣正版CD使用封面不構成侵害著作權

台北地方法院智慧財產權專庭九十三年四月二十三日在一項判決中認為,網路上賣正版CD,不必獲得著作財產權人的授權,而賣正版CD時,重製CD封面放在網路上,讓買家知道是那一張CD,不是單純的重製包裝封面,屬於合理使用範疇,並未構成違反著作權法之餘地。該案經上訴後,此一見解並於九十三年八月十九日經臺灣高等法院支持,確認非屬侵害著作權之行為。

四、著作權大哉問

1.可否為確認軟體是否合用先行購裝盜版軟體?

公司為確認軟體是否合用,先行購買盜版軟體安裝使用,此一行為已構成侵害重製權。雖然該盜版軟體目前已移除,仍無礙於侵害之成立。實際上言,若僅是短期間之測試,著作權人沒有道理提出侵害訴訟,必然是達到相當期間的使用,假測試之名,行長期使用盜版之實,才會引起著作權人主張權利。

2.法人消滅後的著作人格權是否仍保護?

著作權法第十八條規定:「著作人死亡或消滅者,關於其著作人格權之保護,視同生存或存續,任何人不得侵害。但依利用行為之性質及程度、社會之變動或其他情事可認為不違反該著作人之意思者,不構成侵害。」法人消滅時,關於其著作人格權之保護,未有如第八十六條所定之人之請求,乃係因自然人死亡後,其相關繼承人對於先人之著作人格權仍有感情上的連繫因素,至於法人,原本對於其著作就無太大感情連繫因素,並無必要讓法人以外之其他不相干之人行使相同權利。

五、新書簡介

1.「著作權法的第一堂課」

「著作權法的第一堂課」(ISBN986-121-162-4),已由五南文化事業集團書泉出版社於○○四年八月上旬初版發行,每冊售價280元。本書係以「著作權筆記」網站上的「著作權觀念漫談」專欄中,精選出五十則有關著作權基本觀念之短文,作分類編排,彙整而成,以近年所發生的著作權案例為主軸,兼具理論分析與實務運用,簡淺易懂,是認識著作權法的基本入門參考。

2..「著作權博識500問」

「著作權博識500問」(ISBN986-121-101-2),已由五南文化事業集團書泉出版社於二○○四年四月中旬再版發行,每冊售價320元。本書係將近年來,各界在「著作權筆記」網站上的「著作權大哉問」專欄所提出關於著作權的疑義,精選出五百題問答,作分類編排,彙整而成,值得作為近一步釐清日常所發生著作權爭議案件的進階參考書。

六、與「著作權筆記」主持人對話?

七、歷次已發行之電子報

本電子報系統由「藝林文苑」主持人Rossana Li小姐友情義務協助提供,特此表示感謝。